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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函授教师的选聘及职责
 

函授教师是函授教育的主导力量,组建一支热爱成人教育事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队伍,是保证和提高函授教育质量的根本措施。基于此,特对函授教师的选聘及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选聘函授教师的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勤于钻研成人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胜任成人教育的教学工作。

2、在全日制班级担任过相应课程的教学工作,熟悉所任教学科的发展现状和最新科研成果者优先选聘。

3、函授站聘请基础课面授辅导教师,原则上从当地高等院校聘请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3、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4、函授站的专职教师应按高校教师条件聘任。

5、函授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函授教师职责

1、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内容,写出该课程的自学指导资料和自学进度表,并在开课前一个月交学历教育部。便于学生了解课程、自学。

2、根据面授安排,认真备课,按教学进度向函授生讲授该课程的重点、难点,做面授教学工作。按时到校内或函授教学点进行授课、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等。能针对函授学员特点,组织好课堂教学。

3、按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指导和监督学生自学,向学员布置作业并严格批改作业,记载学生交作业次数和作业情况,登记成绩并报学历教育部。

4、根据学员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在学习中的疑难问题,通过现代通信手段进行辅导答疑活动,以使学员能更好地掌握教学内容。

5、经常了解学生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研究教学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负责本门课程的考试(考查)的命题和评卷。在每学期考试前半一个月,根据教学计划,拟定两份题量、内容覆盖面、难易程度相当的考试题(配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交学历教育部,作为学生考试(补考)之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和试卷交学历教育部。

7、加强与站点和学历教育部的联系,及时反映班级教学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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