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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教《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教成[1993]45号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教委以陕教成[1993]6号文印发的《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试行)》转发给你们,请依照试行。

   一九九二年六月,省教委以陕教成(1992)49号文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的原则意见》,我们将在此《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实施细则。

   

    

    

   陕西省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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