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各教学点、本科毕业生: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5〕14号)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与授予机构
按照陕西省学位办工作要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由学校本科生院牵头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配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定。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2. 取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的毕业生,或预计2026年7月获得本科学历的学生。
3.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课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 通过由学校本科生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一门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及规定的学位课程(两门专业课)考试。
5. 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学位申请流程
1. 申请平台:登录西安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xatu.168wangxiao.com/web/),进入“学位”模块在线提交申请。
2. 申请时间:2026年6月2日10:00—6月5日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3. 申请要求:
(1)《学士学位申请表》《免试申请表》须本人手写签名,按要求上传。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材料提交不全或信息不实者,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3)申请外语免试的学生,须在“免试申请”模块上传:《西安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扫描件、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电子版。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完成申请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逾期责任自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西安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中心何老师
电话:029-83208011
西安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