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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苏丹等273名学生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制度,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李苏丹等273名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拟进行退学处理。

本决定书采用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方式送达,公告之日,即视为全部送达。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 年12月25日止。学生本人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辩,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申辩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3208011

特此公告。


附件:李苏丹等273名学生基本信息



西安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李苏丹等273名学生基本信息.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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